颁发对象为入境团聚或探亲的中国公民家庭成员,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家庭成员,
主要申请材料:
中国公民和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人员出具的邀请函;亲属关系证明;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如家庭团聚事由,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示的邀请函,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或户口簿,华侨以及港澳台胞可提供护照、回乡证、台胞证以及在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工作或居住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